省住建厅要求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建管处与我校会商贯彻落实
3月4日下午,建管处与我校会商如何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2〕1416号)文件精神,建管处周微副主任与我校钱新校长等人参加会商。
与会人员研讨了省厅文件精神。省厅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要求做到严格申请材料的审查;要提前制定培训考核工作计划;要确保培训质量;要严格考试考核纪律;要建立学员档案;要及时报送培训工作情况。
会商决定,特种作业考核基地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将省厅要求告知各企业和广大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基地要制订并公开全年培训考核计划,以方便企业和广大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申报,对延期考核人员必须在岗位证书到期前1-3个月内申报。普通架子工、建筑电工、建筑电焊工必须坚持在市区考核基地考核,起重类考核要与合肥起重类考核基地联系好通知学员按要求参加。基地要自我加压,对普通架子工、建筑电工、建筑电焊工要在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证,对起重类工种要积极联系合肥起重类考核基地尽快发证,为企业和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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