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上半年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复检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建人[2010]68号)文精神,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监理员)岗位证书每三年必须复检一次,请2014年6月份前到期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按规定提前三个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岗位证书原件的持证上岗记录页的“主要业绩”栏填写持证人三年内的主要工作业绩状况,加盖单位公章。“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一栏由各县(市)质量监督站审核盖章,市区企业由我校收齐后一并到市质量监督站盖章。
二、请按照汇总表样表(附件)的格式认真填报,与证书信息一致,变更人员在备注栏填写原单位名称,报汇总表两份及电子档。并填写可靠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三、所有复检人员换发新证,每人报一寸照片三张。
四、请于3月20日前申报,过期将不能参加复检。
五、如单位变更的人员请按照变更要求申报变更材料(见附件2)。
六、复检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朱老师 8751831 13013192920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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