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20]70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定于6月起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及内容
凡从事建设工程(建筑学、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镇规划、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工程造价等专业)及相关专业科研、设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以建设工程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相关专业拓展知识。
二、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及学时登记
专业课共60学时,采取远程教育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予以登记学时。
三、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结束(节假日除外)。
2、学习时间及地点:
远程教育学习网址:安庆市建筑技工学校(/),进入 “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平台”。默认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十八位(号码中末位的X为大写),密码为Aa123456,第一次登录需与手机号码绑定。
集中面授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收费标准和方式: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远程教育和集中面授总费用每人300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财务科联系电话:0556-5191790。
4、报名方式: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经办人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778527617@qq.com,报名表中的身份证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号码中末位的X一律大写)。缴费时,携带报名表一份、老学员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学员的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办理证书用),缴费后到市建筑技工学校一楼办公室登记。
5、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摘自相关文件):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以下规定的继续教育:
(1)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至少须连续近5年的继续教育,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至少须连续近4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事业单位人员每年须参加培训),每年度须含专业课和公需课部分。
(2)初中级认定,大学专科毕业生须连续近三年的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近一年的继续教育,硕士毕业生满半年认定初级、博士生当年认定中级继续教育学时可以不作要求。
(3)公需课(30学时)培训:市直及市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需课培训由市人事考试院(培训中心)(http://www.aqpta.com/)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由属地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也可依托市人事培训中心“远程教育平台”实施进行。
6、申报职称的专业与学历证书专业不符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培训班(联系QQ群:856133076)。
7、联系人:陆老师,电话:0556-5191791。
继续教育QQ群:239618547
附件:2020年安庆市建设工程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xls
二0二0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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