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专业技术人才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改进对高层次人才的服务质量,我市有关部门将建立市级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开展我市入库专业技术人才信息采集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单位收此通知后认真研究、仔细甄别、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和数据。
一、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范围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工作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含已取得资格但未聘任)的人员;享受省、市政府特贴或获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人员;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负责人。
二、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为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夯实人才工作基础建设,保障各类人才的切身利益,为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进步创优环境,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非常重视,人社部门也专门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组。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要有专人负责,认真细致的配合完成本次信息采集报送工作。
(二)报送内容
按安庆市专业技术人才信息采集表(附件)相关要素填报,填好后要呈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或所属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分类(按单位性质)并汇总后,报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时间要求
首次报送务必于2017年8月10日前报送完毕。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各单位于每年2月底前把人员变化情况一次性上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报送地址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棋盘山路348号十一楼)。 联 系 人:方春;电子邮箱:FC0313 @QQ.com;咨询电话:5897205
注:行政、参公、国企、事业单位的资料报送住建委人事科,邮箱907149896@qq.com;非公经济的报建筑技校,邮箱1286163947@qq.com。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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