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建设部第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13年11月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的相关文件要求,“岗位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须参加不少于24课时的继续教育”。经市住建委同意,拟开展我市见证取样员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见证员、取样员证书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我市所有见证员、取样员;
二、报名方法:
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填写《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继续教育汇总表》(见下附件,Excel格式),将表格填写好以后发送至邮箱306144322@qq.com
现场报名资料:
1、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二份
2、见证员、取样员证书原件,一并交安庆市建筑技工学校。个人证书放置顺序应与《汇总表》人员名单顺序一致。为便于及时沟通,请认真填写《汇总表》中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培训费按每人200元收取。
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11月13日前(工作日)交安庆市建筑技工学校一楼报名大厅(龙山路黄花亭东巷8号)。
三、培训安排:
培训资料领取:11月14日安庆市建筑技工学校
培训时间:11月15-16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培训地点:安庆宾馆福寿楼三楼、四楼(人民路和宜城路交界处)
0556-8733740 、5542100
联系人:程泉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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