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自建
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和申报流程
一、基本条件
1.有适应培训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4人,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有相对固定、并取得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给排水等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专兼职师资不少于3人,能熟练掌握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有关安全知识及案例等全部授课内容;
3.有完善的教学培训管理规章制度,教学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制度。
4.有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场地、设备和设施等。培训教室能容纳30人以上,有培训必要的电脑、投影、音响、空调等设施。
5.每期培训人数不少于20人。
二、申报流程
具备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于每年9月份将以下材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
1.申请开展企业自主培训的书面报告;
2.填写《“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自建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
3.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如单位资质、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教师花名册等)。
附件2
“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自建培训机构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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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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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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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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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面积 |
平方米 | |||||||||
可同时承纳 学员数 | 人 | 教室性质 | 自有( ) 租用( ) | |||||||
教师人数 |
| 高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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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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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 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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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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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主管部门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 本表一式二份,市住建局、申报单位各一份;2. 申报时附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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