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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我市建筑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证书延续培训管理工作的通..

2019/7/29 0:00:00 人评论

附件1 “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自建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和申报流程 一、基本条件1.有适应培训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4人,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有相对固定、并取得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附件1

 

“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自建

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和申报流程

     

一、基本条件

1.有适应培训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4人,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有相对固定、并取得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给排水等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专兼职师资不少于3人,能熟练掌握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有关安全知识及案例等全部授课内容;

3.有完善的教学培训管理规章制度,教学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制度。

4.有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场地、设备和设施等。培训教室能容纳30人以上,有培训必要的电脑、投影、音响、空调等设施。

5.每期培训人数不少于20人。

二、申报流程

具备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于每年9月份将以下材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

1.申请开展企业自主培训的书面报告;

2.填写《“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自建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

        3.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如单位资质、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教师花名册等)。



附件2

“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自建培训机构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教室面积

                                

平方米

可同时承纳

学员数

             

教室性质

自有(   )

租用(   )

教师人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培训管理

人员人数

 

管理制度

 

市主管部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 本表一式二份,市住建局、申报单位各一份;2. 申报时附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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