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哪两种?
答: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和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两种。
2、社会化和非国有职称评审对象指哪些?
答:社会化职称评审对象是指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非国有职称评审对象是指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国有建设企业中从事建设工程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3、非国有职称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非国有职称证书在省内非国有经济组织范围内使用有效;取得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非国有经济组织中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聘任,自定待遇;若调离非国有经济组织,须重新申报参加相应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后,用人单位方可聘任;非国有建设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报参加相应的社会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4、非国有职称能否申报相应的社会化职称评审?
答:对取得非社会化评审的高、中级职称者申报评审社会化职称可比照社会化评审的中、初级职称使用。即:非国有高级工程师满5年后可以正常申报社会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非国有工程师满4年后可以正常申报社会化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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