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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常见问题

2020/7/1 23:31:01 人评论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在哪个网站申请?答:登陆http://61.190.70.122:8085/credit01/网站,进入个人用户入口模块申请。二、二级执业师注册流程和申请材料需要什么?参阅二级建造师“不见面”注册业务办理指南。(附件1)三、重新注册无法选择专业,如何操作?答:未完成继续…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在哪个网站申请?

答:登陆http://61.190.70.122:8085/credit01/网站,进入个人用户入口模块申请。

二、二级执业师注册流程和申请材料需要什么?

参阅二级建造师不见面注册业务办理指南。(附件1

三、重新注册无法选择专业,如何操作?

答:未完成继续教育的,无法选择专业。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后,在系统内选择专业,发起重新注册申请。

若已完成继续教育仍无法操作,可将注册人员身份证及建造师资格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h62999849@163.com,工作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后,解决存在问题

四、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无法选择专业,如何操作?

答:将注册人员身份证及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h62999849@163.com,工作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后,解决存在问题。

五、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进度如何查询?

答:个人用户登录后,点击申请单查看按钮;法人用户登录后,在企业已办模块点击查看按钮,查看环节信息即可。

六、个人申请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答:系统审核不通过,个人及企业可根据提示原因重新申报注册业务。

七、二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未满三年)可直接申请初始(重新)注册,而超过有效期需完成继续教育方可发起申请;

2.申请人已经成功注册了一级建造师,如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与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专业重复,则不能注册二级建造师。如果取得了多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与已注册成功的一级建造师重复的专业不可申请注册,但可以选择其他专业注册;

3.系统将判别同一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是否存在相同专业,若存在此类现象,注册系统会限制该人员二级建造师所有注册业务,申请人需要注销其中一本证书后,才能正常办理其他业务;

4.系统会判断注册人员是否拥有多本注册证书(如勘察设计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不可在多个企业进行注册。注册系统若发现存在多家单位注册现象,该人员将被限制相关业务的办理;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我厅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情况作出是否处罚的决定;

5.申请人已超过65周岁,不允许初始(重新)注册。

八、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未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三科),无法增项注册;

2.申请人已超过65周岁,不允许增项注册。

九、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申请人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不能申请延续注册;

2.申请人存在多家企业注册的情况,需将其他证书变更至同一企业或者注销之后,才可发起注册申请;

3.申请人存在相同专业的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相同专业),需注销其中一本证书后,才可以发起注册申请;

4.申请人已超过65周岁,不允许延续注册。

十、执业企业变更注册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答:初始注册执业满一年后,方可变更注册,并应提前一个月向受聘企业提出;建造师变更注册后一年内不得再次变更注册。

十一、企业名称变更注册时提示“该企业下人员正在申请其他注册”,是什么原因?

答:该企业名下有二级建造师正在办理其他注册业务,如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执业企业变更、人员姓名变更等业务,都会出现这个提示。

十二、外省考试通过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是否可以在安徽注册?

答: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外省考试通过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不能在安徽注册。

十三、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超过三年的人员申请初始注册,是否需要继续教育?

答:超过三年则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无须上传扫描件。

十四、同时持有一级、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人员如何注册?

答:1.取得相同专业一、二级建造师资格人员只能申请一级的初始注册,如专业不同,可同时申请并注册在同一企业;

2.对已注册二级,后又取得一级相同专业资格,须首先注销二级方可申请一级注册;

3.对已取得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专业相同的注册人员,需注销二级的注册证书。如二级另有其他专业执业资格,在注销后可申请重新注册,但仅限与一级不同的专业且必须注册在同一企业。

十五、申报资料填写错误,能否撤回重新填写申报材料?

答:可以。若企业未审核,点击申请单列表页撤回按钮,进行撤回操作,撤回后,可再次编辑申请单信息。

十六、二级建造师需办理单位变更,但调出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答:须先与调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采取双方协商、劳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

十七、个人版实名认证的流程是什么?

参阅个人版实名认证操作流程。

http://dohurd.ah.gov.cn/zt/gdzt/ahsjsgbxxszfhjszyzgzczxzl/cjwt/7123811.html

十八、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业务个人上报后,是否可以撤回?

答:若企业已上报,则无法撤回;若企业未上报,可让企业撤回。

十九、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是什么?

答: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51-628712240551-62871545

 

附件:1.二级建造师“不见面”注册业务办理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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